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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頭三年影響一生
 
以下是複製了一個早教工作者分享的關於現代父母早期教育中出現的問題和多數父母的誤區:其中有一部分的錯誤我也在犯,慶倖的是自己及早的發現了這篇文章,正如作者問自己的,作為初為人母的我也更關心的是:
 
在孩子人生最重要的頭三年,我做對了嗎?
 
在我的引導下,她能保持強烈的探索欲望嗎,她的專注力有沒有被破壞?她的學習能力強嗎?
 
遇到困難她是退縮不前還是自己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她能始終保持自信、健康的心靈嗎?
 
我 也希望把自己的孩子培養成具有堅強的意志、具有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自信大方、善良勇敢、內心快樂,有愛心的 人。事實上在孩子人生的頭三年對他是至關重要的,無論是在免疫系統的發展完善方面、還是在人格的健全發展、智商和情商的全面發展方面,毫不誇張的說每一天 對於寶寶來說都是很重要。文章有點長,有寶寶的爸爸媽媽可要耐心看文。
 

一、不知道孩子在0-6歲時存在各種敏感期,把孩子在敏感期的表現當成不乖的行為斥責孩子,違背了孩子的天性,造成他的痛苦,留下心理隱患。
 
     孩子在0-6歲時存在各種各樣的敏感期,所謂敏感期是指0-6歲的成長過程中,兒童受內在生命力的驅使,在某個時間段內,反復操作某一動作或反復學習某一 項能力,並且學習能力特別強的時期。有依戀形成的敏感期、口腔敏感期、手腿腳等動作的敏感期、語言的敏感期、細微事物的敏感期、肌膚觸摸的敏感期、執拗和 完美的敏感期、秩序的敏感期、數學敏感期、繪畫敏感期等等。
 
    出生不久持續到一歲多一點,是口腔敏感期。無論成人怎麼阻止,孩子總把手放進嘴巴,而且吃得津津有味。成人千萬不要認為不乾淨而去阻止孩子,否則會留下心理隱患
 
成人要做的就是保證入口的東西相對乾淨就行,而且最好能提供不同的東西讓孩子用口腔去探索!
 
這個階段的孩子就是依靠口腔去探索這個世界的,如果順利渡過,以後再也不會用嘴啃食物之外的東西。有些孩子進入幼稚園、小學仍改不掉吸吮手指或其他物品的習慣,甚至延伸成別的不良行為,例如:愛吃零食、吐口水、罵髒話!都在一定程度與口腔敏感期沒過好有關。
 
和口腔敏感期後期重疊的是手的敏感期,在手的敏感期時愛用手扔東西、用手指摳小窟窿,甚至打人(其實從孩子的角度來說只是在進行手臂肌肉運動的練習)。與手的敏感期後期重疊的是腿的敏感期,有時候常常兩三個敏感期同時交叉出現。
 
兩歲多的孩子進入物權意識的敏感期,常常說“這是我的”“那是我的”,什麼東西都不肯和別人分享,甚至媽媽也要不到他手裡的東西。
 
親愛的爸爸媽媽千萬不要認為孩子自私,非要想辦法把他這毛病改掉不可。其實這是在進行物權歸屬的練習,通過對物品歸屬權的確認,來認知他與物品的關係。國外的教育專家常說兩歲孩子的哲學是“我的我的,什麼都是我的”。我們也應該理解這個階段孩子的行為,而不是亂貼標籤。
順利渡過物權意識敏感期的做法是,在孩子表現特別明顯時不要和他較真順著他即可。
 
這個時間差不多要三四個月(視孩子情況不同而定)。之後尋找到適當的機會,即別的孩子與自家孩子分享玩具的時候,提醒他:“小朋友把玩具分給你玩,你高興嗎?”
 
當他點頭時再告訴他“你把玩具分給別人玩,他們也很高興”。
 
就此可以打住,別馬上強迫孩子。如此反復幾次之後,讓他嘗試把玩具分給別的孩子,通過練習他知道玩具是屬於他的,分給別人玩之後還是會要得回來,和別人分享大家都快樂,這樣他就慢慢願意分享了。大部分孩子在三周歲前後進入分享階段。
 
 
注意1:處在強烈的物權意識確認期的孩子,大人千萬不要去逗引孩子,強搶孩子手中的東西,讓他哇哇大哭,然後羞他“你真小氣!”這是絕對不可以的行為!
 
注意2:當孩子能分享的時候,把東西分給我們吃,我們一定要接受,不要說“我是逗你的,我不吃,你吃吧”,這樣就是拒絕孩子的分享,將給孩子帶來的感覺是失望,孩子就會把分享和失望聯繫在一起而享受不到分享的快樂,慢慢就不願意分享了。
 
三四歲的孩子進入秩序、完美、執拗的敏感期,成人把一塊餅掰掉一點給孩子,孩子會哭鬧不止拒絕接受,成人千萬不要認為孩子自私,那是完美的敏感期,我們破壞了孩子對圓的感覺。
 
其他各個敏感期各有各的表現,比如五六歲時有一個崇拜和被崇拜敏感期、婚姻敏感期等等,只有讓孩子順利自然地渡過,才會保持健康的心態。這些內容家長可參考孫瑞雪老師的《捕捉孩子的敏感期》,書中有詳細的論述,此書家庭必備家長必讀。

 
二、錯把知識灌輸當早教,總是用“教”的方法引起孩子的抵觸情緒。
人們常說三歲以前是最重要的時期,這個時期不是讓孩子學會多少知識,而是心理成長最重要的時期
 
心理成長才是早教的重要內容,健康的心靈是一生幸福的源泉。這個時期溺愛孩子,以孩子為中心,讓他吃獨食,為他包辦一切事物,不尊重他,輕易地提前地滿足他物質的需要,而忽略他內心的感受等等,這種重物質滿足輕精神滋養的方式,只能培養出一個不健康不獨立的孩子。
 
不要教孩子,只要示範。對於不教孩子,可能很多人認為我在瞎說,這個說法在我剛剛接觸之初也不理解,我經歷了整整兩年,通過大量的觀察和實踐才明白孩子真的不是“教”出來的。
 
舉個例子:當客人和小寶寶打招呼時,孩子沒有回應,成人通常出於禮貌和面子,都會督促說“叫啊,怎麼不叫阿姨,怎麼不回答,你應該叫阿姨呀,你這孩子就是這樣”等等,這樣做就是教,教就會給孩子壓力。
 
如果一邊教還一邊指責,那更是折磨孩子。我們只要模仿孩子的口氣回應即可:“阿姨,你好!”或者是“阿姨,再見!”“謝謝奶奶,我吃過了。”等等。這就是示範,而不是教。
 
手指靈活的孩子大約18個月就可以開始練習穿鞋子,如果孩子穿反了,大部分家長都會說:“錯了錯了,左右錯了。”
 
左右錯了?以小寶寶的能力來說,是沒有對錯的,告訴他錯了會給他壓力,我們說話的口氣會讓她緊張:什麼事,媽媽幹嗎口氣這麼不好?
 
只要平靜地告訴孩子:“兩隻鞋交換一下”。
 
這是把正確的做法告訴他,這樣就行了,不要去“教:這是左邊,那是右邊(孩子大腦很簡單,接受正確的指令就行了,太複雜他接受不了。)”
 
據我的經驗,一兩個月的提示之後,孩子就會穿鞋,而且左右不會錯。
 
操作玩具時,也只要示範,“寶寶,看媽媽做”,媽媽放慢速度做展示,之後,給孩子時間和機會,讓他自己反復調整反復操作,不要打擾他,不要在他發生一點點錯誤的時候喋喋不休地提示“錯了錯了,不是這樣做”。
 
這 樣孩子就失去了外部資訊內化的機會。如果一切都是你教的,一旦沒人教就失去方向,往往孩子的自我學習能力就是在我們的教當中失去的。孩子們的專注力就是這 樣被我們破壞掉!我們應該做的是耐心地等待,等待他自我調整,而且一定不能批評。足夠的愛和尊重,孩子甚至有自我教育的能力。
 

 
  三、千萬不要用學步車!一定要讓孩子爬行!
 
學步車對寶寶的健康有百害而無一益。學走路需要克服巨大的心理障礙,掌握技巧保持身體平衡,學步車不需要這麼“麻煩”,輕輕鬆松稍一觸碰即可溜出很遠,這使得孩子難以克服心理障礙適應自已學走路這個辛苦的過程。所以用了學步車的孩子更慢學會走路就是這個道理。
 
另 一種情況是:用了學步車的孩子腳部肌肉定型成踮足,父母常常得花費很長時間讓寶寶學習整個腳掌著地。用了學步車,孩子爬行的機會大大減少。很多老人常常很 得意“我的孫子不用爬,直接走路,真利害!”他們不知道,人類一定要經過爬行發育才健康。沒有爬行的孩子,身體協調性不好,影響生活和運動。前庭神經發育 不良,影響未來的閱讀、寫作,也會阻礙語言的發展。
 

 
四、正確處理孩子的哭鬧情緒,是建立良好性格的開始。
 
喜、怒、哀、樂、恐懼等都是老天賦于人類的正常的情緒表現。我們成年人總是喜歡高興的事,對於啼哭常常覺得很煩。
 
孩子的哭泣需要我們耐心去感受,而不是一味地對孩子說 “不要哭,不要哭”,這是非常大的錯誤。
 
哭是他內心矛盾和衝突的釋放,不是壞事,成人只要輕輕地擁抱他,撫摸著他的後背,第一句話說“哦,寶貝,媽媽知道......(剛才發生的什麼事),你非常難過,媽媽理解你”“哦,寶貝,媽媽知道你摔疼了,還有一點點嚇到了是嗎”,這是共情,表示我們理解他,接受他的悲傷是調整他的情緒的開始。
 
第二句話一定要說“媽媽知道你不開心(這很重要)”,這樣一說他會很快開心起來的。
 
第三句話是“媽媽愛你,媽媽理解你”。
 
最後能配合三次深呼吸,讓孩子把不愉快的感覺呼出去效果更好。如果您學會這些,您的孩子可能眼淚還掛在臉上就跑開找小夥伴去了。(這個方法我屢試不爽,非常見效,別人常笑我,畢竟是做早教的,孩子讓你一哄就好。其實這方法不是哄,是共情產生的效果。)
 
我們在養育小男孩時最經常說“男孩子,哭什麼!”“羞羞,男孩子還哭!”男孩子在兒童時期釋放他的悲傷情緒時,常常被成人阻止,慢慢地長大後,他有悲傷也不知道如何釋放,喜愛也不懂表達,所以讓丈夫說聲愛你有多難,相信很多妻子都有同感。也就是說這樣的男孩成年進入婚姻之後,他一定無法與妻子進行良好地溝通,將影響婚姻品質
 
請各位爸爸媽媽想想,如果您的兒子未來婚姻生活可能因此不幸福,您還會制止小男孩的哭泣嗎?請無條件地接受他的悲傷!男孩哭泣不是丟面子的事!
 
幾個月的嬰兒一旦啼哭我們常常口中應叨著“來啦來啦”就十萬火急地沖過去,這樣不好,孩子會養成控制大人的心理。應該用輕鬆而平緩的語調說:“餓了是嗎?媽媽來了”;一旦孩子掙扎哭鬧拒絕某件事就用妥協的聲音“哦哦哦,不要不要就不要”,其實應該用平緩的口氣說:“好,現在不要,我們等會兒再......(做某件事)”。
 
不要讓孩子覺得他可以用哭鬧控制大人,可以隨心所欲。許多時候教育方法的實施要善於觀察總結,而不是一以概之。 
 
 

 
五、為什麼兩至三歲的孩子越制止他越愛打人,因為攻擊行為是大部分孩子必經的成長過程。
 
兩歲多至三周歲時的大部分孩子常常出現打人的現象,成人千萬不要說“不要打人”“你怎麼又打人了?”這是沒有任何作用的。這使得孩子認為這個動作可以引起成人的注意,越發反復出現打人動作。
 
大多時候是因為孩子處於口、手和腳的敏感期,他熱衷於用口、手、腳探索世界,認識事物,探索的範圍當然會包括他人的身體,於是出現了“咬人”、 “打人”、“踢人”等攻擊行為。
 
還有一個原因是他還沒有掌握人際互動的方法。當他的語言還不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思維的時候,情急之下常常出現用有衝擊力的身體動作替代。他可能只是表達“你讓開別擋著我”“你不要弄我的東西”,但是話未出口已伸手推搡或搶奪過來了。
 
有 的孩子嚴重缺乏安全感,通過攻擊別人發洩不良情緒,或者想引起爸爸媽媽的注意。成人要做的是,不要給他貼上標籤“你是個壞孩子會打人”,只要不強化,在他 打人時,向對方家長和孩子致歉,及時把自家孩子抱住不讓他繼續出現攻擊行為,平靜地離開。同時,及時調整和孩子在一起的時間,給予他充分的安慰。這個階段的孩子講道理是百分之百沒有用的。
 
同時被衝擊到的孩子的家長一定要冷靜,不要認為自己的孩子是被欺負了,很多孩子是通過肢體衝撞來交往的,要理解對方的孩子不是故意的也不是品德有問題。
 
如 果認為自己的孩子被欺負,會使得孩子養成受氣包的性格,會一輩子都受人欺負。回家也別向家裡人訴說孩子被某某某打了什麼的,這些都使得孩子覺得我就是容易 被人打,他會覺得自己有什麼地方不好讓別人不喜歡,這樣會形成膽小懦弱的性格。正確的做法是,接受對方家長的道歉,對這個孩子說“你是個好孩子,我知道你 只是想和我們家寶寶玩(可以根據情況換個字眼),你們倆握握手吧。”
 
三周歲以後,孩子慢慢懂事些時,如果還打人,就要深 層 次地探究他打人的原因(是不是有家庭暴力等),消除根源,同時在他每一次攻擊別人時,告訴他“不可以”。注意我用的是不可以,而不是不可以打人,不要把負 面的資訊加進去。只要孩子出現負面的行為,第一原則,淡化淡化再淡化!切莫強化!
 
孩子天生愛嘗試並重複那些能產生有趣、刺激後果、引起成人注意的行為。正確的做法就是讓行為後果變得毫無意義,他自然就放棄了。
 
 

 
六、我們何以把孩子當成馬戲團演員?成人所不欲,勿施於童。
 
許多家庭家裡來客人時,就招呼孩子:來來來,唱首歌,跳個舞。這是極不尊重孩子的行為。不要讓孩子在客人面前表演節目,這會使得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將所有的注意力用於取悅別人,成年後,一旦別人不認可他,就會使他遭遇巨大打擊,不能很好地發揮自己應有的內在的能力。
 
“你 叫什麼名字”如果孩子有機會選出最令他們討厭的一句問話,這句一定排名榜首。請成年人想想看,如果一個身高是你兩三倍,體重是你幾倍的“外星人”動不動就 俯看著你用毫不客氣的口氣來問你,你樂意回答嗎?早就白了那個不禮貌的“外星人”一眼了,是嗎?那麼孩子不喜歡回答這個問題時,我們怎麼可以責備他沒有禮 貌呢?
 
我們應該:蹲下身子,目光與孩子的目光保持平行,自我介紹之後問孩子的姓名:“我是林老師(阿姨),非常高興認識你,可以告訴我你的名字嗎?”
 
而且記住第一次見面千萬不要隨意觸碰孩子,這是一個成年人應有的修養!如果有人這樣對你的孩子,千萬不要因為面子,甚至幫著別人奚落自己的孩子:“對,他就是不愛說話!”“怎麼這麼沒有禮貌,快回答叔叔。”“他就是這樣膽小”等等。
 
如果一個孩子經常被父母置於這樣不開心的境地,你要讓他外向活潑是很難的。所以經常有家長反應說,我的孩子在家是小霸王,到了外面就是小兔子。孩子受到足夠的尊重,他的表現才會內外如一。
 
爸爸媽媽您願意別人嘲笑你嗎?不願意對吧?所以當我們的孩子說出讓人忍俊不禁的童言時,千萬不要哄堂大笑。例如一個孩子說:“我爸爸不穿衣服洗澡!”,一家人在大笑之後又故意問這孩子“你是穿著衣服洗澡?”這不明擺著搞亂孩子的思維嗎?
 
許多家庭常常對孩子開這種玩笑。不要隨便戲弄孩子,面對別人對我的孩子的戲弄,我常常毫不客氣地予以拒絕:對不起,我的孩子不喜歡開這種玩笑。在孩子和面子之間,我們理應選擇孩子。
 
 

 
  七、我們常常不知不覺間傳遞了許多負面的、消極的資訊給孩子!
 
不要當著孩子的面向別人訴說孩子的種種“劣跡”。比如很多媽媽常常在客人面前說,“他就是這樣膽小!”“他就是不愛吃飯!”這樣你在暗示你的孩子:你期望他成為這樣的人。他會朝著你期望的方向達成結果:他一定越來越膽小,越來越不愛吃飯。
 
語 言的暗示力量是巨大的。如果裝作偷偷說給別人聽,但又讓孩子聽到:“你知道嗎,我們寶寶今天玩秋千時表現特別勇敢!”“你知道嗎,我家寶寶今天自己吃了滿 滿一碗飯。”這樣會在孩子心裡傳遞一個資訊:“啊?媽媽說我勇敢?是嗎?嗯,我明天還會更勇敢的!”“啊,媽媽這麼高興,好,明天我再吃一大碗。”這就是 積極的暗示,能直達孩子的潛意識,影響巨大。
 
不要威脅孩子“再吵鬧,媽媽不要你了。”這是最大的威脅,最深的恐懼。因為幼小的孩子離開家庭,他是無法生存的。媽媽對孩子的語言冷暴力是造成孩子不良性格的開始。正確的說法是:“請安靜,媽媽愛你!”其它讓孩子感到一切外部事物會傷害他的話都不能說。
 
特別強調:堅決杜絕說以下的這些話:“不要吵,再吵員警來了。”“再鬧,醫生來打針了。”“快睡,大灰狼來了。”如果你不這樣威脅你的孩子,他外出時就會落落大方、活潑開朗、健康自信。
 
注意:千萬不要和孩子開惡意的玩笑“你媽媽不要你了,她不來接你了”。對孩子說這樣話的人,你一定要讓孩子遠離他,這種玩笑話十分惡劣,對孩子的安全感的構建極為不利。
 
 

 
八、一個奶話連篇的孩子一定是父母語言教育不當的結果。 
 
不說奶話,例如腳腳”“鞋鞋”“吃飯飯,甚至自編些別人聽不懂的嗲語。自出生起,對孩子說的每一句話,都應該是語法正確,發音標準的母語。主要撫養者與嬰兒對話時要用誇張的口形、清晰的聲音、緩慢的速度,例如:寶-寶-睡-醒-了。切忌說奶話,否則到了四五歲時仍然口齒不清。孩子能一次性學好標準的發音,為什麼要讓他多學一次奶話?浪費時間、精力、神經資訊儲存區。
 
許多孩子到了兩歲多還分不清你我他,這也是成人不注意的結果。為了讓孩子儘快掌握第一、二、三人稱代詞,一周歲之後媽媽和寶寶交流時就應該採用人稱代詞,以便孩子模仿。
 
應該多說:我倒水給你喝,而少說媽媽倒水給寶寶喝。孩子說:寶寶的成人應該跟著說是的,是你的
 
當孩子說錯時,千萬不要哄堂大笑,那當下孩子會被笑懵的,失去了學習的機會。
 
 

 
   九、不要對孩子說聽話,讓孩子愉快地遵守規則,將規則內化到心中,成為他一生遵守的信念。
 
中國的家庭教育、社會秩序中隨處可見各種各樣的行為規範,但遵守者廖廖無幾,這是為什麼?是中國人天生不守規矩嗎?是我們教育過程中不談規則嗎?肯定不是。隨著這幾年走出國門走向世界,睜眼一看,我們和世界文明原來有這麼大的距離。只要沒人監督,我們就犯規,還心存僥倖應該沒有人看到吧?這到底是為什麼?
 
在 西方發達國家大部分人信仰上帝,深植於他們心中的是,我不能做對不起良心的事,上帝會看見的。所以德國的地鐵站口是沒有檢票員的,國外許多超市是自行過磅 計價的,國際上無條件退貨是通行做法。而我們從小被別人監督著長大,小時候在家聽爸爸媽媽的,時時被提醒不許做這個不許做那個,上了學,聽老師的,遵守這 個遵守那個,孩子從來就沒有機會自行判斷,在自我成長的過程中應自發地遵守的規則。
 
衝擊規則是孩子在試探我們的底線,其實就是遵守規則的開始,我們要寬容地對待,提醒他你忘了什麼?,而不是批評他,給他壓力。(你怎麼忘了也不能說,怎麼這兩個字會對孩子形成壓力,有責備的意思。)
 
同 時,我們應當充分地尊重孩子自發的探索行為。當孩子自發的探索行為得到我們的尊重時,他就會開始遵守我們給他設定的規矩,也就是說他將學會有智慧地順從他 人,這時候紀律的曙光就出現了,規則就內化了。內化的規則將伴隨孩子終生,而且非常愉快非常容易地遵守這個內化的規則。
 
 

 
十、如何處理孩子在交往過程中搶奪玩具的問題。
 
從小寶寶們一開始交往,就應該確立一個原則,誰的玩具誰就有決定權,成人不能強行把自己孩子的玩具分給別的寶寶,也不能誘勸他讓給別人。如果是公共的玩具或遊戲器械,誰先拿到或是誰先開始玩,他就有權決定繼續玩還是離開,其他寶寶必須等待。
 
通常要不到自己想要的玩具,孩子會哭鬧,成人可以用平和的口氣說:“我們要學會等待!”
 
也可以轉移孩子的注意力,用其他玩具吸引他暫時離開。孩子不願意分享的時候,成人千萬不要說他“你就是小氣”、“小氣包”等等。不斷地給孩子貼這樣的標籤他永遠學不會分享。
 
孩 子清楚他對自己的物品擁有自主權,之後才談得上分享。如果成人出於面子,把自己孩子的玩具強行給別的孩子,那麼就意味著你告訴你的孩子,他也可以搶別人的 玩具,所以無論何種情況,規則必須是統一的。正常在三歲之後,孩子瞭解到玩具分給別人玩,自己還是可以把它要回來的,這樣他就樂於分享了。三歲之前千萬不 要急著培養孩子的大公無私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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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不是特別的一天,
但為了整理我在fireox頂端一長列已經數不清又增加快速的網頁紀錄,
我又回到了無名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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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好康,政府補助,中華民國,政府入口網,我的E政府,gov,我的貼身e管家,egov,E政府,民國百年,民國100年,100年, 精采一百,精彩一百,臺灣之光, 台灣之光,光榮,跨年,為國出征,出征,出徵,中華民國,國旗,百年,100,百人,民國,百年,臺灣, 台灣, 臺灣走透透,行動上網,休閒旅遊,歷史,古蹟,事蹟,小吃,驕傲,大頭貼,facebook,plurk,email,暱稱,台灣之光,臺灣之光,王建民,水手隊,洋基,大聯盟,盧彥勳,網球,花博,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2010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紅葉少棒隊,2010上海世界博覽會,世博,上海,高雄捷運,高雄,捷運,光之穹頂,穹頂大廳,美麗島,臺北101大樓,台北101大樓,臺北101,台北101,貼團,串連,串聯,亮點,LED,臉書,無名,煙火,火花,建國,報名,抽獎,現金,任務,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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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討論的不止死刑,
還包含了大愛與生活的態度,
放在這作為做人處事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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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
總是悶著頭、一心一意的做了好久才發現:
原來,忽略了最基本的事,
於是,只得趕緊再重頭做一次。
這樣的事例不勝枚舉,
例如:悶頭打字打了一長串才發現原來輸入法根本沒轉換,
只好全部清除再重打;
雖然這個過程所花的時間可能不足為道,
但卻讓我突然警覺到在人生裡我們時常犯這樣的錯誤,
而結果卻非如此輕鬆:
不是得花無數倍的時間重頭再來過,
就是最好的時機已過難以彌補。
這打字時壞毛病的提醒還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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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著吃力地搬種夏天的繁枝,來遮蓋晚秋的雲天
什麽季節觀什麽景,什麽時令賞什麽花,這才能使人生變得完整和自然。「暖冬」和「寒春」都不是正常的天候。」


--節錄余秋雨《人生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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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不強求,
自然的生活,
人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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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拿起那本還沒看完的漫畫
突然想起小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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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最近死刑議題成為焦點,卻少有深刻論辯。我將寫於2005年的長文重刊於此。雖然明知道詛咒與仇恨語彙已經滿天飛,但我還是不放棄,也許剛好讀到這篇文章的你,會因此靜一靜,對死刑有一些新的想法。
支持,或者反對,都好。但是我們能不能至少溫和的試圖互相了解,也互相說服。
1 湯英伸還是王文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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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7 中國時報   【張娟芬】     死刑雖由來已久,但關於死刑的討論,從未如此激情、激昂、激動。先有立委激情質詢,後有媒體的激昂報導,加上被害人家屬的激動控訴,終於導致法務部長去職。如今遺缺高懸,可以代登「事求人」廣告一則:「中華民國行政院誠徵法務部長一名。任用資格:不願意簽署死刑令者免。」     這一波爭論原先還有法律與公共意涵。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命權,只在某些情況裡可以加以限制,但是死刑是「剝奪」生命權,是否牴觸國家根本大法?這是死刑的憲法爭議。司法系統三審定讞的案子,程序上卻要求行政系統的法務部長必須閱卷、確定沒有疑義以後簽字執行,是否在制度設計上刻意以行政權制衡司法權,以求慎重?這是死刑的政治體制爭議。一個有疑義的法律該不該執行?惡法亦法乎?這是死刑的哲學爭議。如果一個死刑犯可望改判無期徒刑,可不可以趁著還沒改判的時候,趕快執行死刑?這是死刑的倫理爭議。     這些爭議或涉及法政專業,或涉及價值選擇,都是需要深入辯論的。然而這一波死刑爭議很快就從這個高度上直線墜落,一夜之間,全部的事情都個人化了:被害人家屬是走不出「個人的」傷痛所以才跑出來反對廢除死刑;王清峰是基於「個人的」理念所以才主張廢除死刑。死刑犯呢,更不用說,是惡性重大的個人,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只有回到一個公共議題的高度,才能夠讓社會不同的價值觀進行對話,也讓死刑存廢的討論本身,成為一場全民的法治教育。個人化的論爭可以休矣;重要的是從社會結構與制度的層面來改變。目前為止,我們的社會對於被害人家屬唯一的支持,就是把死刑當做禮物送給他,然後當被害人家屬言論過激時,耐心地加以包容,不予批評。但這對於被害者及家屬的實質權益並無助益。     被害人保護包括經濟扶助、精神創傷的撫慰與面對訴訟程序所需的扶助。就國內現行法律而言,只有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給付的賠償金,但有排除條款,而且是一次性給付而非年金制,對於失去工作能力的受害人幫助不大。精神創傷的撫慰僅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志工協助轉介,然專業性不足。訴訟上更缺乏必要的保護機制,導致被害人必須承受與加害人同時出庭的壓力,或者一次又一次在庭訊中反覆經歷創傷與恐懼。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被害人保護是一個正義社會必須具備的制度,但在一個有死刑的社會裡,社會大眾很少想到要照顧被害人及其家屬。用死刑去照顧他們就好了。總是在死刑存廢的討論中,被害人家屬才被推到第一線當做支持死刑的理由,而他們所爭取的,仍然不是上述的實質扶助。其實被害人保護與廢除死刑並不相斥;廢除死刑反而常常是被害人保護制度能夠建立的契機。(作者為作家)
文章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03170042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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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陳力
演員:倪萍、艾麗婭、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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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演:
張藝謀

演  員:李連杰、梁朝偉、張曼玉、章子怡

  繼上星期看完可說是奠定中國第五代電影基礎的《黃土地》後,這星期臨時更改成接著看《英雄》,倒也達成了某種安排上的巧妙,因為剛好陳凱歌、張藝謀這兩位在第五代的歷史上佔有特定地位的導演先後拍了刺殺秦王的故事,可讓我們將兩者作個連結、想像,就如戴錦華老師的〈「男人」的故事〉一文中所寫到「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可以將這一『刺秦情結』視為『第五代』發軔時期『父子秩序』寓言的重現,……似乎不難看出,已大不同於其發軔期的書寫方式,不再是叛逆之子在對『父親』----政治權威形象表達了認同與敬意之後調頭不顧而去……而且是認同的轉移……
[1]兩相對照來看,似乎真有這樣的表現。

  
另一方面,我覺得拍《英雄》的張藝謀呈現出一種矛盾:既想拍出一部呈現「和平」概念的電影,而當電影上映後,觀影者看不出以一個無名刺客放棄刺秦的故事就能傳達了「和平」的想法時,張藝謀的看法又轉變成這是一部純輕鬆娛樂的電影,看完之後沒有留下深刻的思想也無妨,只要觀影者能對幾個唯美的畫面有印象即可。張藝謀曾在一個專訪中說到「我想,過幾年後跟你說《英雄》,你會記住這些顏色:比如在漫天的黃葉裡有兩個紅衣女子在飛,像這樣的畫面肯定會給觀眾留下深刻的印象,這也是我覺得自豪的地方。看完《英雄》之後,它會有一些畫面很深地印在觀眾的腦子中,讓他很多年以後都會記住。這就是做導演的快樂:你希望這部電影能夠留給觀眾很深的印象,《英雄》就是這樣一部電影。」[2]單就這個部分《英雄》的確有達到它的目的,但是記住一部電影的顏色的拍法應該不需要投入如此大的成本也能達到才是,而且拍一部耗資如此大的電影為的就只是要觀眾的印象留在顏色,就真的讓我不明白了。

  
若真以作者論的觀點,討論這部影片或許不用歷史文化的考據、意識形態、社會語境脈絡或是正統武俠片的觀點去分析,只要注意導演在美學經營上的巔峰--黑、紅、藍、綠、白的顏色使用與畫面構圖,因為整部影片不就是假借刺秦王的變奏而杜撰的一種唯美超現實虛構嗎?
  
這或許是一部讓人難以只用喜歡或不喜歡來定義,而看完只剩顏色印象的華語古裝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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